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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贸促系统推荐中国贸促会第五届委员会委员及特邀顾问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1-12   编辑:总会会务部 陈斌   来源:
 

 

各地方分会、行业分会:

经批准,中国贸促会第五届委员会议定于20091月在北京召开。根据章程规定,会议将产生新一届委员及特邀顾问。新一届委员由总会领导、总会各直属部门、地方和行业分会负责人、部分支会代表及有关企业负责人组成;特邀顾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政协有关部委、有关省市、社会团体经贸界有代表性人士及总会原会领导组成。

根据会领导批准的《关于中国贸促会第五届委员会议委员、顾问人选的请示》(贸促务字2008年第039号),贸促系统委员来自三个方面:

1.  会领导及会内各直属部门;

2.  地方和行业分会负责人;

3.  部分支会代表。

为此,现将在全国贸促系统内部署推荐委员(特邀顾问)的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各分会、行业分会委员人选:关于总会直接联系的各地方与行业贸促机构(分会)委员人选的产生,将由会务部负责在征求各分会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人选建议,报会领导审批。鉴于目前有少数分会领导仍由其主管行业及地方省、市领导兼任会长,但并不主持工作,为便于今后开展工作,因此,建议委员由实际主持贸促分会工作的会领导担任,兼职领导可推荐为特邀顾问,也可酌情推荐委员。

二、经会领导批准,第五届委员会议考虑将在基层贸促机构产生部分代表担任委员。根据2007年度全系统统计数据,我会现有地市级贸促机构375家,县级贸促机构224家,各级贸促机构作为社团主管的国际商会661家。关于基层机构委员人选的产生,将由会务部负责在征求各分会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人选建议,报会领导审批。为慎重做好基层委员的推选工作,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会在本地区推举一名工作开展较好的、地市或县级贸促机构主持工作的负责人作为候选人,总会将在候选人中选择部分代表作为委员。

请各分会接此通知后,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并于1110日前将委员、特邀顾问人选填入附表报总会会务部。

 

联系人:中国贸促会会务部  程艳丽   张洁  

  话:010-88075536   5513

  真:010-68030814

  箱: chengyanli@ccpit.org

     zhangjie@ccpit.org

 

二OO八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分会委员候选人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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