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方分会、行业分会:
经批准,中国贸促会第五届委员会议定于2009年1月在北京召开。根据章程规定,会议将产生新一届委员及特邀顾问。新一届委员由总会领导、总会各直属部门、地方和行业分会负责人、部分支会代表及有关企业负责人组成;特邀顾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政协、有关部委、有关省市、社会团体、经贸界有代表性人士及总会原会领导组成。
根据会领导批准的《关于中国贸促会第五届委员会议委员、顾问人选的请示》(贸促务字2008年第039号),贸促系统委员来自三个方面:
1. 会领导及会内各直属部门;
2. 地方和行业分会负责人;
3. 部分支会代表。
为此,现将在全国贸促系统内部署推荐委员(特邀顾问)的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各分会、行业分会委员人选:关于总会直接联系的各地方与行业贸促机构(分会)委员人选的产生,将由会务部负责在征求各分会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人选建议,报会领导审批。鉴于目前有少数分会领导仍由其主管行业及地方省、市领导兼任会长,但并不主持工作,为便于今后开展工作,因此,建议委员由实际主持贸促分会工作的会领导担任,兼职领导可推荐为特邀顾问,也可酌情推荐委员。
二、经会领导批准,第五届委员会议考虑将在基层贸促机构产生部分代表担任委员。根据2007年度全系统统计数据,我会现有地市级贸促机构375家,县级贸促机构224家,各级贸促机构作为社团主管的国际商会661家。关于基层机构委员人选的产生,将由会务部负责在征求各分会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人选建议,报会领导审批。为慎重做好基层委员的推选工作,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会在本地区推举一名工作开展较好的、地市或县级贸促机构主持工作的负责人作为候选人,总会将在候选人中选择部分代表作为委员。
请各分会接此通知后,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并于11月10日前将委员、特邀顾问人选填入附表报总会会务部。
联系人:中国贸促会会务部 程艳丽 张洁
电 话:010-88075536 5513
传 真:010-68030814
邮 箱: chengyanli@ccpit.org
zhangjie@ccpit.org
二OO八年十月十三日 |